女方起诉离婚,法院已判离但调解书未收到如何
时间:2025-01-22|栏目:常州律师|
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,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,应当进行调解,调解和好的,终止审理,调解无效的,继续审理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具体情形有: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、第二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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